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近些年,广州市民办婚宴开始引入西式自助餐的形式。可是,张先生在广州正佳广场万豪酒店办的自助餐婚宴,收费500元/位,宾客却根本吃不饱。
张先生于2015年8月8日与广州正佳广场万豪酒店就婚宴事宜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包括婚宴场地、自助餐、婚宴安排、饮料安排、场地布置等,并赠送一些优惠项目。可是在2016年1月22日婚宴当天,张先生却发现,万豪酒店的服务人员配备不足,停车券也没有提前交付,自助餐上菜不及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食物,也没有保温措施。婚宴结束后,大部分来宾反映没有吃饱。
纠纷调解中,广州市消委会发现,双方合同中有约定停车券数量计算方式但无约定交付方式;有约定自助餐菜单但无约定最低保障的供应量和所有食品的盛放方式;有约定提供的“硬件”内容(服务项目)但没有约定服务员配备等“软件”内容。因为消费者之前并无经验,甚至没有拍照取证,而万豪酒店在调解中态度强硬,该案件至今未调解成功。
广州市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权益保》中,经营者有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在签订格式条款时应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但在本案中,正佳广场万豪酒店使用格式合同,应对停车券履行方式、自助餐食品最低保障数量等重要内容是否进行充分说明。是否提醒了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内容?是否有回答消费者的合理询问?万豪酒店并未作出回应。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当而非被动等待权益遭受损害后的救济。如果能够就上述内容提前做好询问了解,把相关的内容补充进合同,需要时就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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