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师范大学新校区餐厅附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按照招标公告的,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国法》中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的。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进行现场登记报名,登记人员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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