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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的通知

类别:特色小吃 日期:2017-8-6 8:53:36 人气: 来源:

  为实施“品牌推广”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建设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脱贫奔康。经市同意,现就加强“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公用品牌建设是带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市委、市高度重视“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农业“三品一标”数量、农产品质量、公用品牌影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品牌标准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巴食巴适”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基本建成完整的“巴食巴适”农产品公用品牌生产体系、加工体系、营销体系,实现品牌产品可识别、可追溯、高价值。

  (一)顶层策划公用品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突出“巴食巴适”品牌战略、品牌定位、品牌文化、品牌故事、品牌代言等五个方面的系统策划,规范创建流程,科学打造品牌,分层分类设计,分步组织实施。聘请国内知名专业团队,通过购买服务,制定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等品牌战略,升级视觉识别系统,开发店面识别系统,拍摄品牌宣传专题片,谱写 “巴食巴适”主题歌,利用传统及新等途径,持续扩大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优化品牌标准体系。建立行业标准。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职责领域内的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提升行业和品牌的美誉度。建立产品标准。督促各会员企业制定公布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生产加工技术标准,切实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健全会员标准。将企业产品“三品一标”认证、QS和SC认证、企业征信记录、产品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合格率、年销售额、生产经营规模等作为入会必备审核指标,建立严格的准入及违规必退的动态管理制度,用“一票否决”方式产品质量。完善追溯体系。落实总体负责、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设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络,逐步覆盖全市公用品牌会员企业及特色优质农产品,实现“主体信息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追溯、产品流向可追踪、关键问题能发现、问题产品可召回”的质量监管体系,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三)创设品牌营销机制。建立一批品牌宣传旗舰店。制定统一加盟标准、统一装修标准、统一价格体系、统一logo标识、统一商品陈列、统一供货渠道,逐步建立起店内体验、线上营销、线下配送的服务体系。鼓励实力营销企业及生产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联合共建模式在、上海、成都、重庆、西安等地开设“巴食巴适”旗舰店、“巴食巴适”授权自有品牌产品专卖店。生产一批品牌体验品。组织企业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生产一批极具巴中特色、蕴含巴文化、食文化的优质农产品。开发一系列“巴食巴适”特色小吃、美味中餐、巴山风味、健康营养产品,推动“巴食巴适”由农产品、土特产向旅游商品、特色礼品、美味佳肴转移,推进“巴食巴适”餐饮连锁计划落地。充分利用京东、天猫、天虎云商、融e购等优秀电商平台,推动品牌线上营销。组织一系列品牌推介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知名展会,举办新春购物、最美巴食评选等活动,邀请全国各地采购商经销商,来巴中品巴食、购巴食、售巴食。加强营销平台建设,升级品牌官网,完善微信群,建立号,启动微博,制作营销及综合展销手机客户端APP,编印“五彩巴中、最美巴食”册强化宣传。

  (四)开展品牌行动。形成联合打假常态。完善“巴食巴适”logo内外识别查询系统。由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定期对假冒品牌、假冒产品、假冒企业和各类违法违规侵权行为开展常态打假行动,良好的品牌建设。完善品牌机制。注册“巴食巴适”品牌45大类商标,加强图形、文字、广告语等,随时监督检查,确保品牌的安全性。对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规范品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不具备授权资格、未被授权使用公用品牌、自行开发带有“巴食巴适”品牌包装的企业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五)健全品牌管理制度。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由市委、市分管领导召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单位通过定期会商、临时会商和紧急会商三种形式,研究解决品牌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形成专家顾问制度。成立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专家指导顾问团,由高校、科研院所、智库、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重点负责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技术指导、决策咨询工作。完善品牌管理制度。开展协会会员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巴食巴适”产销协会会员准入条件》,凡申请使用公用品牌标识的企业必需具备相关生产经营资质。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依法、共建共享”原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企业、团体、个人共享品牌效益红利。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品牌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巴食巴适”产销协会联络处、“巴中云顶”茶业分会开展品牌建设、会员培育遴选、会员企业年检、会员企业服务等工作,抓好对市直部门、县(区)的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班,落实专项经费,出台保障政策,强力推进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加强纵向横向协调沟通,共同促进品牌升级。“巴食巴适”产销协会重点抓好标准制定、会员企业准入准出、标识授权、会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二)加大品牌投入。要增加财政投入,通过购买服务、以代补、贴息等形式,重点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制订、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品牌营销策划、专题宣传推介、开设旗舰店、企业品牌及产品提档升级等。要鼓励金融投入,依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农业基金、小额贷款保险基金等金融手段,与银行、第三方正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VC机构)或个人开展合作,解决会员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与“北上广、深蓉渝”等城市投资机构合作,定期举办“巴食巴适融创促进会”。要带动社会投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协会会员义务,研究出台品牌建设优惠激励政策。探索通过企业入股、加盟连锁、自主投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生产企业、营销企业加入农投公司,促进公用品牌良性发展。

  (三)配套激励政策。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励按照《巴中市人民关于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政策措施的通知》(巴府发〔2016〕8号)执行。对获得国家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根据财力情况,可予以适当补。鼓励第三方在、上海、广州、成都、重庆、西安、巴中开设“巴食巴适”旗舰店,在部分地级市和省会城市开设“巴食巴适”形象店,支持个人开设“巴食巴适”品牌店。对严格按照“巴食巴适”店面识别系统进行店铺建设、货品陈列和正常运营的旗舰店、形象店、品牌店,给予适当支持。对使用贷款建设“巴食巴适”品牌的企业,可按照贷款的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贷款存续年度内可申报市级两次贴息,并对符合省级贴息条件的积极向省级申报贴息,但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双重申报。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将“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纳入对市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目标制定、分解、实施、考评等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督查通报,年度评先选优,对品牌建设前2名的县(区)和前3名的单位评定为优秀单位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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