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齐鲁网4月25日讯 省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
《办法》共六章四十条,包含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体系,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以及信息主体的权益等内容。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发展部门是公共信用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设区的市人民明确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和信息主体的权益等工作,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的建设、运营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公共信用信息的提供主体。
2016年,山东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管理体制未理顺、信息采集和使用不规范等因素制约着“诚信山东”,建设。此次《办法》的出台,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提供了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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