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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着力打造服务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类别:特色小吃 日期:2021-4-15 14:53:45 人气: 来源:

  (一)整合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主要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产权交易、采购等组织、服务和场内监督职责。

  (二)高标准规范交易程序。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八统一”,实行“流程管理”,推行了规范的业务运行程序。

  积极适应全面深化的要求,紧紧围绕“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目标,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有效地实现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标志着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跨入了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新阶段,是三门峡市推进阳光政务、改善发展、深化廉政建设的一个具体步骤,必将进一步促进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形成,促进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7月8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运行以来,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目标,着力加强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采购、产权交易等进场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主要情况是:

  (一)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统一整合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促进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阳光,2012年11月三门峡市编委会根据上级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经报河南省编委批复,批准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同意成立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三门峡市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文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市本级和市区(包括湖滨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集中统一服务的平台,主要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产权交易、采购等组织、服务和场内监督职责。经过一年多的认线日,市委、市、市纪委领导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成立,这对于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促进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阳光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我市行政管理领域的又一次创新,对增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预防公共资源交易中可能滋生的现象,构建公平、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志着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跨入了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新阶段,更标志着三门峡市推进阳光政务、改善发展、深化廉政建设迈出了崭新步伐,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必将进一步促进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形成,促进三门峡经济社会发展。

  (二)高标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各项交易业务顺利开展。建成后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共六层,其中办公区两层,交易功能区四层。设有1个业务受理大厅、4个开标室、1个电子竞价室、5个评标室和专家抽取室、询标室、中心等。同时配备了全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和系统。中心设有建设工程交易科、土地和矿产交易科、采购科、产权交易科、信息网络科、办公室、财务科等7个科室,现有人员54人。具体工作中,该中心按照“职责分明、管理严格、运作规范、高效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注重用靠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程序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首先,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总要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八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接受报名、统一抽取专家、统一安排场地、统一金收退、统一监督监察。其次,按照“流程管理”,制定了从业务受理到交易组织、交易评审再到现场监督的一系列工作规范。第三,制定了《金收退工作管理办法》、《评标专家抽取程序及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以上措施,为我市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从运作机制上提供了坚强保障。至2014年12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82项,共计交易金额115334.51万元,节约资金3810.098万元;收取各类金累计22064万元,现有金为15237万元,为最高值;收缴财政账户进场交易服务费165万元。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进场招投标项目149项(按标段),其中房建工程44项、工程监理19项、水利工程49项、园林绿化8项、市政公用工程22项、电力工程6项、工程设计1项,中标金额累计43217.1万元,节约资金3432.61万元。

  2、土地交易业务办理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5(成交金额12847万元,土地面积11645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34(土地面积1354973.64平方米,抵押金额32185.9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9(土地面积72794.46平方米,转让金额18061.65万元)。

  3、采矿权交易业务办理5,其中1采矿权挂牌出让,面积0.435平方公里,出让金额86万元;4采矿权转让鉴证,面积为1.6692平方公里。

  5、产权交易业务完成进场交易6项,成交3项,流拍2项(公务车拍卖、湖滨农村商业银行部分股权拍卖),延期1项,交易金额1094.72万元。

  (三)注重科技手段防腐,全力推行电子化交易工作。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中央惩防体系规划、工程专项治理,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促进职能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袁惟仁是谁投标、潜在投标人等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因此,在挂牌之初,该中心领导班子就高度重视开展电子化交易工作,于去年9月,先期在建设工程和采购两个领域开展电子化交易试点,取得成功。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该中心制定了《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工作方案》,发出了《关于全面实行网上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年元月起,对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电子化交易。目前,已先后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企业(供应商)进行了电子化交易培训,并寄出了列入国家发改委电子化招标试点城市的申请,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注重宣传工作,着力提升中心的知名度和公信度。为了使社会广泛深入了解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中心积极与新闻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心的宣传工作。7月8日,中心挂牌当天,《三门峡日报》刊登了长篇通讯《把廉政阳光引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9月,三门峡《本周关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报道。10月28日起,三门峡开设《公共资源交易大家谈》节目,每周一期,分9期在三门峡,中心各业务科室、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部门代表、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解读了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义,为打造辐射豫晋陕黄河金三角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造了氛围。

  (五)注重党建工作跟进,强化思想。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重要举措,所以必须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聚焦“四风”,真抓实做、务求实效,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基础上提高、收集整理意见,通过查摆问题、开展建立问题台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目标、规范进场交易活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为群众办事做到了“公平、、廉洁、高效”,得到了社会好评。二是切实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4年11月5日,顺利通过市文明办的验收,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讲堂建设标准高、效果好,被评为全市先进。11月11日,顺利通过市爱卫会的验收,成功创建市级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形象。出台中心工作纪律“十不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等25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制度》规范进场项目受理、报名受理、财务结算受理明确程序,在中心网站和服务大厅醒目处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及时组建党组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4年7月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就十分重视党建工作,一方面积极筹备成立党组织,一方面又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在党的群众线个临时党支部了党建工作的开展。今年年初,中心向市直工委提交了成立党总支的请示,经工委班子研究讨论,从有利于中心业务工作、便于党建工作蓬勃开展和加强教育管理的角度出发,同意成立中心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并报请市编办批复增设了一名总支专职副职数。3月26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党总支第一次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第一届委员会,从而更加有利于队伍作用的发挥和党建工作的开展。

  (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缺乏体制保障。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不能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行统一的指导。河南省还没有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省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程度也各不相同,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缺乏统一的进场交易制度。

  (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没有完全实现应进未进。交通项目、烟草项目等由于评标专家库对接等问题,至今没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下一步就要紧紧围绕“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的目标,不断完业管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确保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百分之百进场交易,努力把交易中心建成“公开、公平、、诚信”的廉洁平台。

  (一)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从2015年元月起先在采购和建设工程两个领域全面开展电子化交易,并逐步推广到产权交易和土地矿产交易。全电子化交易,可以减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人为因素的干扰,遏制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行为,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努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我中心将积极协助市办公室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化运行提供。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把巩固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换位思考。推动限时办结制,今日事今日毕,对于上级和领导交办及群众反映的事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实现专家资源共享。加强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市本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沟通联系,探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实现上下业务有效对接,专家资源互通互享,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体制机制建设,遏制滋生。进一步强化廉洁交易机制建设,强化正风肃纪落实,通过法律、政策和技术保障,旗帜鲜明、措施有力地反对和遏制“暗箱操作”,切实满足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需要,树立社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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